每次工作到了一個抓狂的程度之時,
我就會重新思考這個問題。

曾經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工作狂。
在廣告公司的日子,每天加班加不停,
半夜2點過 proposal 是家常便飯,
晚上睡印刷廠全程盯型錄印刷、或是整個週末窩在後期
等著看廣告片A-copy & B-copy 也是屢見不鮮。
最誇張的歲月,一個禮拜在公司看3~4 次日出,
每每撐到情緒崩潰又再打起精神繼續做。
我把工作做到滿分,但是感冒永遠好不了,生活過的一團糟。
我的壓力靠SOGO 和新光三越幫我紓解,
只能訂在加完班後的半夜12點,
在MSN 上找個一樣悲慘加班的老同事,
在安和路上的任何一家Lounge 或是誠品喝東西。

現在回想起那段日子,還是餘悸猶存。
我的朋友們每聽我敘述一次,就搖頭一次;
這樣的生活,我居然過了4年半之久。

可是我曾經那麼熱愛它,莫名奇妙的。
曾經我以為我會在這個圈子生存下去、發光發熱。

直到我遇見了Shawn。
Shawn 敎會我的第一件事,就是重新去思考我要的到底是什麼。
當我重新把人生重要的事情排序,
卻發現工作這回事,排不進前五名裡,
卻耗去我最多的時間、最多的力氣。

原來我可以當一個女強人,
但不表示我非得成為一個女強人不可。
我做得到的不見得是我想要的。
於是我決定離開。我想要重新拾回我的生活。
雖然我那重視而疼愛我的工作狂老闆無法接受而最後跟我賭上了氣,
但我仍執意離開。
這是我的人生。

我重新找了個工作,作息規律、薪水也令人滿意,
當我決定搬到高雄來和Shawn 一起生活,
公司也大方的給了我調職的機會,
讓我不用為了在南部重新找工作而煩憂。
聽起來都很美好,但是人生中總有不盡滿意處。
現在這老闆一天到晚發飆,再小的事情他都可以罵到妳祖宗八代去;
開會總是在謾罵中度過,人身攻擊也是家常便飯,
動不動就把fire 人這件事放在嘴邊。
雖然我遠在南部可以把電話拿的遠遠的不理睬他,
但是這也表示我不管做了什麼努力或是我有多認真,
他也不見得看的到,所以他常常覺得我在混,
還發email 要我 "好好珍惜我的工作"...

說實話還真有幾分無奈。
有時也會興起 "不想幹了、寧願去7-11 打工" 的念頭。
雖然現在的薪水比起7-11 打工可能多出數倍不止,
但是這些錢拿來抵幾句XXX (淑女不能罵髒話...消音~~)才叫划算??
偏偏我又是個臉皮薄的人。

Shawn 勸我別把它放在心上。
雖然老闆像顆爆炭,
但是我還是如願的過著我想要的生活了,不是嗎?
工作 v.s. 生活,
至少,我得到了我想要的平衡。
想到這裡,好像再怎麼不合理的事情也可以被接受了。

所以,再告訴自己一次,要珍惜。
珍惜Shawn,珍惜得來不易的、現在的生活。
至於老闆今天要用什麼心情過他的日子,
就隨他去吧!!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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